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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转发: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(设备类)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3-05 作者: 点击:

申报教师请于3月12日上午11:00前将申报书和申报表报送至教学办。

校教字〔2024〕8号

校内各教学单位:
   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科实践教学工作,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,提升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水平,推动强农兴农行动,根据《吉林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18〕101号)《吉林大学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20〕73号)及《吉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21〕53号)等相关要求,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(设备类)项目(以下简称“项目”)的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    一、申报范围及内容
  各教学单位为项目申报主体,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院长或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。申报范围为设备购置,项目内容为购置教学、实验及实习实践所必需的仪器设备(包含软件类)。公共教学中心可单独申报。
    二、申报要求
    1.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,根据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、2022版本科培养方案编制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要求及《吉林大学一流本科实践教学提升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文件精神,围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,充分论证,科学布局,统筹规划,如实科学申报。
    2.学校将重点支持强农兴农行动、公共教学平台建设以及保障基本教学条件亟需的设备更新。鼓励各教学单位开展学科交叉,建立共享平台,联合申报,并对项目进行配套经费支持。本项目不支持任何以科研为主要用途的设备购置。
    3.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最多可申报一个项目,每个项目经费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。
    4.各项目负责人须在“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”中填报《2025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(设备类)项目申报书》及《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》。各项目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、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,并在申报书中完成签字盖章后,由项目负责人将签字页扫描上传系统。各教学单位须于3月18日16:00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工作。系统网址:https://oep.jlu.edu.cn,在校外需要通过vpn访问,网址:https://vpn.jlu.edu.cn,登录后在页面上点击“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系统”链接。
    三、其他
    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情况,联合校内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工作。项目论证评审分为通讯评审、会议评审、实地考察三个阶段,最后通过学校相关会议审定后,报送至教育部进行评审。会议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    联系人:蔡印  85166784
    系统技术支持:牛立刚  13596477278


教 务 处
2024年3月5日